论学习贯彻党章是增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

摘要:加强党性修养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章是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学习贯彻党章可以加强党的先进性、革命性、人民性。党的政治生活是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

关键词:党章;党性修养;党的政治生活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7)04-0030-05

党章是党性和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1]学习贯彻党章,探讨党性修养与党章之间的关系既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又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

一、加强党性修养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内在要求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加强党性修养是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中国社会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确立对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领导权,大量的农民群众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中国革命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如何让以农民为主体的党员群众真正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党”的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份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可以说,正是根据中国社会阶级的实际状况,毛泽东提出了“思想建党”的原则。“思想建党”原则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加强主观世界改造,而主观世界改造的过程就是进行党性修养的过程。

“思想建党”的客观必然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党员的马克思主義世界观的政治教育与个人修养。因而在党性修养中,政治和理论修养就处于特别突出的地位。保持党的性质要求全党必须不断改造自身的主观世界,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因而,党性修养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这种修养表现为全体党员为了不断改造自身主观世界的,而进行的持续的、终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正如刘少奇所说:“党有一个极大的弱点”,“就是党在思想上的准备、理论上的修养是不够的,是比较幼稚的”。因此,“现在提倡党内的理论学习,就成为十分必要”。“理论学习和意识修养是统一的,我们共产党员不能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意识修养互相割裂开来。我们共产党员,不但要在革命的实践中改造自己,锻炼自己的无产阶级思想意识,而且要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过程中改造自己,锻炼自己的无产阶级思想意识。”[2]从根本上说,党性所要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是一种组织行为,但学习本身更多地是一种个体的活动。毛泽东也反复强调说,学风是思想方法问题,党风是实践问题。中国共产党应当具备的学风并不是空洞的、教条的、单纯的理论学习,党性所要求的不是脱离中国社会和革命实践的、闭门造车式的自我修行,而是有着明确指向的,为了领导中国革命和解决中国革命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学习,正如毛泽东所说,要采取“有的放矢的态度”,“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所以要找这根“矢”,就是为了要射中国革命和东方革命这个“的”的。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被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是“思想建党”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党性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党章提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因而,党的学风与修养既是全体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同时也是党制定政策,行使领导权,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因而,党性修养就不仅仅是党员个体的学习活动和领导能力提高的过程,而成为党的建设和党行使领导权的集体行动。这样,党的学风和党性修养就与党的领导权和中国革命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在中国革命和党的领导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二、党章是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

(一)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人民性的本质属性

思想建党原则体现为全党要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的能力与修养,党性修养在改造自身主观世界的同时,也体现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具体体现为党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关系。因而,是否紧密地联系群众就成为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和党性修养的一个重要条件,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于保持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性质,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力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形成了自身特色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风,“所有的(政治和经济工作)方法,只要脱离了群众,就是官僚主义”。党的群众路线是党正确行使领导的政治保障和工作方法,同时也是党的宗旨的体现和价值追求。中共七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党执政后,党的八大党章规定:“每一个党员都应当理解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都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遇事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痛痒,尽力帮助群众实现他们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时期,党的宗旨体现为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奋斗。十七大党章总纲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十八大党章也特别提出党应当为了人民利益正确行使权力的问题:“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3]

可以说,党章中所体现出的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既是党的基本政治路线,同时又是党的领导方法和价值追求。党风、党性与党的群众路线的融合,使得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既是党员干部的一种个人修养,同时又是党组织的集体行动,最终成为全党的一种价值观念和党的政治文化,变成了党的道德,成为党的灵魂和根本。

(二)实现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章重要的组织原则

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其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党的思想路线,也需要党内有既有宽松的环境,又有严密的政治纪律。根据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27年的五大以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第一次在党章上明确规定我们党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1943年,党中央号召全党极大地提倡民主,公开号召参加整风的一切同志大胆说话,互相批评,都是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正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团结方法,全党才实现了真正的、完全的统一。因而,党章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是马克思主义学风所要求的制度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只有首先在思想和认识上取得共识,党在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才具有坚实的、可靠的保障。正如列宁所说:“我们已经不止一次从原则上明确地谈了我们对工人政党的纪律的意义和纪律的概念的看法。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明确的看法。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先进阶级民主主义政党所应有的纪律。”[4]党员和领导干部个体通过党内严肃活泼的政治生活,通过反思,使自身的内在世界与党的革命实践和客观世界联系了起来,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这都需要党内有民主宽松的氛围。同时为了保障党的民主集中制能够顺利运行,党章专门规定了党的纪律,十八大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可以说,党章从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两方面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做了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十八大党章所规定的:“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党员主体地位是党的制度追求

党的团结统一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党有没有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和党的领导核心。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通过党内民主的方式,把全体党员的意志集中为党的意志,党的意志往往通过党中央得到体现。因而,作为政党,尤其是有着明确奋斗目标、严密纪律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政党,党要担负起历史使命,使党具有活力,就取决于全体党员和党的领导集体这两个主体。

1945年4月下旬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开党的七大,5月14日,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党已经是一个有了自己伟大领袖的党。这个领袖,就是我们党和现代中国革命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毛泽东同志。”党的七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義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真正实现了高度团结统一。党执政后,党的八大党章特别规定:“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的所在。经常注意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是每一个党员的神圣职责,在党内不容许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原则的行为,不容许有分裂党、进行小组织活动、向党闹独立性、把个人放在党的集体之上的行为。”

党的领袖和领导集体的形成,意味着党的活力要正确和充分发挥,就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全体党员之间的关系。1945年4月21日,在七大预备会议上的报告中,毛泽东指出:“至于犯过错误,那也不是一两个人,大家都犯过错误,我也有过错误。决议案上把好事都挂在我的账上,所以我对此要发表意见。写成代表,那还可以,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就不成其为党了。”与此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党员集体的积极主动性和主观能动作用,党章专门规定了党员所具有的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倡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发、检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辩等权利,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党员的义务。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而做出的。

三、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修养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的革命性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是党的根本和灵魂,也是党的革命性的来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章,党员干部首先要处理好精神信仰与物质利益追求的关系。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群众取得巨大的胜利和历史成就,首先因为我们党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为了人民的解放,超越世俗利益,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力量。正如毛泽东在评论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中关于社会主义物质刺激观点时所说,我们的党是连续打了二十多年仗的党,长期实行供给制。当然,当时根据地里,整个社会并不是实行供给制,实行供给制的人员是职业革命家、国家工作人员、部队指战员。实行供给制的人员,第二次国内战争多的时候有几十万人,少的时候也有几万,抗战时期从一百多万增加到几百万,一直到解放后初期,大体是过着平均主义的生活,工作都很努力,打仗都很勇敢,完全不是靠什么物质刺激,而是靠革命精神的鼓舞。在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不发达、在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前,在社会分配体制还有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应当具有使命感和为人民服务、甚至牺牲的情怀,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超越,体现高尚的追求,“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二)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化建设,不断实现党的人民性

党的宗旨意识、精神追求,以及体现党的价值观的政治传统需要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党的“思想建党”原则要与“制度建党”相结合。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党性”与“人民性”的关系,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对于取得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对此,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和政治民主发展道路。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同时还有民主党派。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所以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这就要坚持“开放式党建”的思路,“密切党群关系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这决定了党的民主运作体系不可能是全封闭的,必须有一定的开放性,不仅具有调整党内利益关系的能力,而且具有接受党外群众监督的能力,不仅要把党的工作作为党内民主运作所关心的主题,而且要把群众工作、群众利益和群众意见作为党内民主运作关心的主题。在这种党内民主运作中,党外的群众成为党内民主建设和发展的监督和推动力量”。“开放式”党建意味着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化,不仅党内民主要发展,而且社会民主也要同步发展,只有社会民主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才能成为一种动力和压力推动党内民主不断发展,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同时,人民群众利益满足也成为检验党内民主发展的一种客观标准。学习贯彻落实党章,最终要体现为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为地方科学发展、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要将党章的学习和贯彻与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相融合,将党建的主体责任与地方科学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考察。

(三)通过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不断巩固党的领导权

“思想建党”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化,都是党性修养锻炼的过程,党性修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政治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党性修养锻炼不仅是一种党员个人行为,更是一种政治学习、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行为,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下,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们党“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但这并不意味着党的政治学习、政治生活不重要,甚至可以被忽略,相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我们党要更加强调政治生活和政治学习,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所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挑战都需要政治来指明方向,需要政治来提供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要处理好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的关系,處理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党的领导能力的关系,而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进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当前加强党性修养的重点。

当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和突破口,首先要强调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党章规定:“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以正确处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为契机,不断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制度,以纪律检查制度改革为党的制度建设改革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党的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国家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相结合,不断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最终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N].人民日报,2012-11-16(1).

[2]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20.

[3]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21.

[4]林尚立.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68.

责任编辑:肖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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