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强化规划引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考核评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表示,江苏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交通运输政府职能积极转变,行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为江苏交通运输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坚持立法先行,建设法治体系

陆永泉介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率先制定了省级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作为江苏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确保江苏法治交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定位。

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确定了“健全1个体系、推进2项改革、构建2个平台、强化3个基础、提升4个能力”12项重點任务,即健全一个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化两项改革: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两个平台: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平台、行政权力监督平台;强化三个基础: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执法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提升四个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为保障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顺利完成,配套组织实施五项法治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分别是法规制度完善工程、行政行为规范工程、综合执法改革工程、“三基三化”推进工程和法治文化建设工程,以此推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全面加快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交通运输中心工作。

陆永泉表示,江苏在全国各省区中率先构建了公铁水空齐抓共管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在率先探索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也率先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健全1个体系”即率先探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12项重点任务之首,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等支持,省市合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率先探索构建涵盖公铁水空、建管养运等各门类的法规制度体系,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数量上呈现“多”。已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12件、省政府规章13件、市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7件。《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列入立法规划调研项目。

立法质量上体现“精”。注重用立法解决突出问题,许多项目填补国内空白。《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成为国内首部全面规范和促进地方民航发展的省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是首部策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各市也积极开展法规制度建设,镇江市出台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制定了《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均为全国首创。

立法机制上突出“融”。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导向,及时将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纳入法规规章草案,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相互融合。加强省市二级立法前期调研协调,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制度,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立法项目研究和储备,实现全省立法的融合。对地方立法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加大配套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使之成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立法过程中坚持与社会融合,开门立法,安排媒体专题访谈、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组织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

二、深化两项改革,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机制

“通过深化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两项改革,构建了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平台、行政权力监督平台,建立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面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陆永泉介绍,近年来,结合江苏实际探索实施了一系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一是稳步推进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2011年省厅出台了《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全力推进县级水上统一上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二是全面实施乡镇交管所管理体制改革。201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主体资格的批复》,明确了乡镇交管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相应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机制等,实现了在乡镇领域由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三是完成了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改革。2014年初,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经省编办批准,省厅组建了“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年3月28日,通过修订《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将高速公路运政有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授权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实现了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和运政监督检查的综合执法。四是省厅结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以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综合行使、公益类服务交给事业单位承担为导向,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整合原由公路、运管、航道、港口、海事、质监、建设、高管等机构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副厅级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进一步理顺了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机制。市县执法体制改革,也将参照这个模式,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推进到位。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一是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根据要求,相应取消江苏省交通运输有关许可事项。探索将部分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事项赋权下放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减证便民”的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对交通运输部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等“证明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在全国率先出台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标准化清单和省厅责任清单。经过不断压减,省厅行政许可事项减少53.7%,行政许可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减少1/3。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不断推进随机抽检抽查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标准,实现监管全程留痕,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在全国率先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首批开展信用交通省建设示范单位。

三是大力提升交通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進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依托厅统建管理信息平台和各管理业务系统,努力打通部、省、市、县数据通道,实现数据一个库、管理一条线;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每半年对下一级管理部门开展一次指导,确保既“放得下”,又“接得住”。目前,已建成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旗舰店,实现与江苏政务服务网的统一身份认证、1万多项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申报、办理、结果公示等功能。全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通过“一张网”系统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不见面率已经实现100%,市县级达到93%以上。

三、创新推进执法信息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面广量大,点多线长,行业监管任务特别繁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执法信息化为抓手,着力打造了执法规范化的‘升级版’”。

陆永泉介绍,一是以信息化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全国率先开展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扬州市首推使用4G无线传输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实现同步网络管理。二是以信息化促进执法精细化管理。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执法质量管理办法,突出全面质量管理和执法智能化技术应用。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海事“1+N”现场执法模式改革,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减少管理层级。三是以信息化助推执法全领域监管。建设应急指挥信息中心及应急搜救值班室,在公路超限治理和运政稽查中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采用无人机和手机APP对高速公路、重点航道开展日常巡查巡航。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才能形成尚法守法的社会氛围。”陆永泉表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高标准实施“七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思想深入人心,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举办法治大讲堂、典型案例汇编、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微电影征集、法治文化优秀作品评选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微电影《跑车的二牛》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表彰为省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项目。二是健全普法组织和队伍。组建“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对全系统法律专业人才和取得律师资格人员进行摸底,将其吸纳进普法队伍,增强了志愿者队伍的专业性。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法治宣传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拓展。积极培育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全屏计划”,推动法治精神和交通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车船路港站。

以法治引领、以法治规范、以法治保障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推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全面加快纳入法治轨道,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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